2012年9月29日 星期六

看顧無助者的上帝



聖經  創世記16:5-13
(台南博愛教會9/23主日講道)
        
   在人的一生中,家庭是大部分的人最早經歷與別人一起生活的世界,也是一個充滿溫暖、甜蜜與愛的地方。不過在家庭生活中,我們有時也會常常體驗到衝突、緊張、痛苦的關係。俗語說:「家家有本難念的經」,就算是關係親密的人,在家庭中也難免因為意見、價值觀不同,或是為了爭取自己的利益與金錢,或是為了得到比其他親人更高的地位與尊敬、更多的親情與疼愛,導致家庭內發生很大的糾紛,嚴重時,即使至親的父子或手足也無法繼續生活下去,造成家庭破裂、人倫悲劇。
和諧親密的家庭生活不只是美滿人生的源頭,也是上帝給人最大的祝福。可惜在現實的人生中,由於人自私、驕傲、有限不完美的本性,使家庭這個原本應該是人與人、人與上帝如同活在伊甸園的祝福,反而變成被趕出樂園的咒詛。當我們陷入這種家庭的衝突,痛苦到叫天天不應、叫地地不靈的時候,到底該怎麼辦?或許我們也想問:全能、慈悲的上帝在哪裡?他是否在意人的痛苦?
今日所讀的經文,是有關以色列族長亞伯蘭的家庭所發生的故事。創世記說故事的人描寫,亞伯蘭、莎萊夫婦與夏甲這三個人,為了解決家庭中沒有後代的問題,用當時社會普遍流行的風俗,來處理家族香火繼承的危機。結果不但沒有達成目的,反而釀成家庭內的風暴。
中國有句話說:「不孝有三,無後為大」。自古以來強調儒家倫理的漢人社會,特別看重子孫後代與家族香火的繼承,假使夫婦結婚成家後一直沒有兒子,那是大不孝,對不起歷代祖先。又因為當時一般人對醫學並不了解,在封建制度與父權主義的社會裡,不孕的問題完全是女人的責任,與男人一點關係也沒有,所以不孕的婦女往往免不了受夫家的輕視與惡待。為了維護婚姻的存續,避免被拋棄或休妻的命運,無論不孕的妻子是否願意,只好容許丈夫另外納妾,或是借腹生子,以便使夫家有後代香火的繼承。
類似這樣的情形,也發生在亞伯蘭與莎萊這對被上帝揀選的夫婦身上。雖然上帝一再應許亞伯蘭,將來會有後代繼承他的家業,但是亞伯蘭認為自己已經年老,既然上帝應許的孩子一直沒有實現,他就準備在家裡找一個可信靠的僕人-以利以謝,成為繼承他家業的後代。但是上帝不同意亞伯蘭的做法,他強調:「只有你親生的兒子才是你的繼承人」(創世記15:2-3)。為了堅定亞伯蘭的信心,上帝甚至與他立約,保證要賞賜給他的子孫,會像天上的星星(創世記15:5)與地上的塵沙(創世記13:16)那麼多。
換句話說,上帝是用「天地為證」與亞伯蘭立約,應許他將要有子孫綿延不盡。可惜一年又一年過去,自從亞伯蘭離開故鄉到迦南地居住已經有十年的時間(創世記16:3),莎萊的肚子仍然沒有任何「消息」。她認為自己既然無法為亞伯蘭生子,上帝又強調只有亞伯蘭親生的兒子才算數,那麼乾脆用「借腹生子」的方法,將自己最為信任的女奴埃及人夏甲,交給亞伯蘭為妾,或許可以從夏甲得到一個孩子來繼承家業。
根據聖經學者的研究,莎萊對亞伯蘭的建議,是當時社會文化普遍採行的風俗。特別是在古代西亞(近東)地區,用「借腹生子」的方式來解決家庭沒有後代的問題是合法的,就像後來在雅各的故事中,當他的妻子遇到不孕的問題時,也採取相同的做法(創世記第30章),就是將自己的女奴交給丈夫為妾,所生的小孩被歸屬於原配的名下,這種做法並沒有違背倫理道德,甚至仍然盛行在一夫多妻的近代社會中。
從古代世界的角度來看,女人的地位是藉著家庭和孩子建立起來的,不孕的問題不只是女人羞恥的記號,也會喪失身為人妻的價值。或許莎萊用借腹生子的方法來保障自己在家庭中的地位,不是什麼奇怪的事,但是她如此做,也代表她對上帝的應許缺乏信心,因此她想用人為的方法來實現上帝的應許。不料不僅沒有達成心中的願望,反而為自己帶來很大的麻煩,導致家庭發生緊張與衝突的問題。
其實家庭會發生問題,當然不只是一個人所造成的。在這個故事中,亞伯蘭也需要負起很大的責任。特別是從說故事的人強調:「亞伯蘭聽從莎萊的話」(和合本,創世記16:2)這節經文中,令人聯想到創世記第三章中有關亞當與夏娃犯罪墮落的故事。在那個故事中,亞當也是「聽從」夏娃的話,偷吃上帝禁止他們吃的果子,所以上帝審判亞當的理由是:「因為你聽從妻子的話」(創世記3:17),咒詛與痛苦要發生在人居住的土地與生活中。
同理,亞當與夏娃犯罪的錯誤,也重覆發生在亞伯蘭與莎萊這對夫婦身上。因為莎萊就像夏娃一樣,以自己的意思採取行動,「把夏甲交給自己的丈夫」這種做法,好比夏娃「將禁果交給亞當」的行為,兩者有很類似的對比。至於亞伯蘭就像亞當一樣,一開始也是聽從自己妻子的話,結果當家庭裡兩個女人為了爭奪彼此的地位發生嚴重衝突時,亞伯蘭洗手表示無辜的做法,就好比亞當將自己錯誤的行為推給夏娃來脫罪一樣(創世記3:12),他也將自己的責任推給莎萊,對她說:「她是妳的女奴,在妳手中,妳可以隨意待她。」
所謂:「一個巴掌拍不響」。或許夏甲也需要為自己與莎萊之間的緊張關係負責。聖經的作者認為,夏甲因為有了身孕就瞧不起主母莎萊,結果亞伯蘭因為莎萊的抗議,只好又將管理夏甲的主權交回去,導致莎萊有機會利用主母的權威來虐待她,這豈不是自作自受嗎?可是為什麼懷孕的夏甲會「瞧不起」莎萊呢?
傳統上大部分的聖經學者認為,夏甲雖然因為主人的家庭沒有後代,碰巧有機會從一個地位卑微的女奴成為亞伯蘭的妾,但是她在亞伯蘭與莎萊的眼中,不過是一個「借腹生子」的工具,是一個在家庭中無名、無權、也無自由的婢女,從這段經文的記錄中就可以發現,夏甲的名字從來沒有出現在莎萊與亞伯蘭的對話中(創世記16:2, 5-6)。然而,當她發現自己懷孕後,或許誤以為可以藉著孩子的關係,依靠亞伯蘭的保護提高自己的身份,改變她和莎萊原本女奴與主母關係中的地位不平等,所以不孕的莎萊在她的眼中就變成一個無足輕重的主母,失去了身為女人在家庭中的價值。
不過我個人認為,夏甲「瞧不起」莎萊或許有另外的可能。我想大家都知道,懷孕的婦女在生活中有諸多不便。當夏甲還是莎萊的女奴時,她一定是一個很聽話,受主母信任與疼愛的人,否則莎萊不會將她交給亞伯蘭為妾。可惜當她懷孕之後,或許因為害喜的緣故或是其他生活上的不便,無法如同過去那麼體貼地服事莎萊,也可能不是她故意怠慢主母,可惜這不是沒有懷孕的莎萊能夠體會的事情。所以當莎萊仍然要夏甲像以前那樣來服事自己的時候,難免覺得懷孕的夏甲不像以前那麼勤快順服,導致她疑神疑鬼,開始認為夏甲有身孕之後就瞧不起她。也許她真正在意的是,倘若情形繼續這樣下去,自己會漸漸失去主母的權威與地位。所以莎萊要求亞伯蘭為這件事情負責,藉著亞伯蘭將夏甲的主權送還她手中,莎萊決定利用主母的權威,給夏甲一點顏色瞧瞧。否則,這個女奴豈不是要在自己的頭上撒野嗎?
可憐的夏甲因為不堪莎萊的虐待,只好離家出走逃往曠野。在此要注意,莎萊「虐待」夏甲的動作,剛好就是出埃及的故事中,希伯來人在埃及為奴受「虐待」的情形,這兩個字眼在聖經作者的記錄中有同樣的意思。真是莫大的諷刺啊!這個故事提醒我們,那些濫用權力來虐待他人者,在惡性循環的過程中也會自食惡果。用最接近莎萊時代的例子來看,她的曾孫約瑟就是被夏甲的後代以實瑪利人買來做奴隸,被帶到埃及去(創世記37:28),甚至最後雅各所有的子孫都因此下到埃及,在那裡受夏甲故鄉的埃及人虐待。
然而當人與人彼此惡待的時候,上帝進入人類的苦難中,伸手解放人的痛苦。如同起初亞伯蘭因為飢荒下埃及時,上帝為了莎萊介入了這對夫婦所面對的危機,拯救他們離開埃及一樣,上帝也為了受虐待的夏甲,介入了這個家庭所發生的衝突,在曠野中顯現,與逃走的夏甲相遇。根據聖經學者指出,夏甲與上主的天使相遇在通往書珥路上的一個水泉旁邊,那條路就是原本通往埃及的方向,可見夏甲準備要回到自己的故鄉。
上帝的天使主動尋找受虐待、被拋棄的夏甲,不只先稱呼她的名字,也指出她與莎萊的關係,這代表上帝恢復了夏甲在家庭的衝突中被人輕視、沒有名字的尊嚴。此外,在天使問夏甲的兩個問題中,也可以發現上帝關心夏甲的過去與未來。不過夏甲只有回答第一個問題,雖然她已經計畫要逃往自己的故鄉,但是她不知道自己帶著肚子裡的小孩,未來是不是真的有出路?
所以天使指示她回到莎萊那邊,順從她(創世記16:9)。坦白說,我們無法了解上帝為什麼命令夏甲回到那個虐待她的地方?不過上帝應許她要有無數的子孫,又祝福她將要生一個兒子,教導她將孩子取名為以實瑪利來紀念「上帝的垂聽」,那就是以實瑪利這個名字原來的意思。因為上帝已經聽到了她的苦情,雖然在故事中並沒有任何地方說明夏甲為自己的苦情求告上帝,然而上帝總是關心那些說不出痛苦的人。最後上帝也祝福夏甲的兒子以實瑪利的未來,雖然這個祝福從一般人的角度來看,並不是那麼單純完美的祝福。
在整個故事中,夏甲原本只是亞伯蘭與莎萊這對夫婦繁衍後代的工具,但是上帝高舉她,與她面對面相遇。在她的故事中提醒我們,就像亞伯蘭有上帝賞賜後代的應許,夏甲也是如此;就像以色列人被上帝拯救離開埃及得到自由之地,夏甲也是;倘若摩西與上帝有面對面說話的經驗(出埃及記33:11、申命記34:10),夏甲更是如此。問題是:夏甲究竟何德何能值得上帝如此的疼愛?
從夏甲為自己面對面所遇到的上帝取名的那句話中,或許可以帶給我們很好的反省。對聖經的作者來說,從來沒有人可以面對面與上帝說話卻仍然活著(創世記32:20,出埃及記33:20),除非上帝有特別的恩典;或許對尤太人來說,也從來沒有人可以為上帝取名,但是夏甲在自己與上帝面對面的經驗中,稱呼上帝就是那個「看顧人的上帝」(v.13),這剛好代表上帝與人的關係中最適當的名字。
整本聖經的作者都見證,上帝不只是看顧人的上帝,也是公義的上帝。夏甲的故事彰顯了上帝特別疼惜的一群人:孤兒、寡婦與出外人。進一步來說,夏甲的角色放在今日的台灣社會中,代表那些在家庭裡面被歧視的外勞或外配,也代表那些被丈夫拋棄失去婚姻與家庭的婦女、孤兒、寡婦….等等。雖然她生活在亞伯蘭的家庭中,但是並沒有因為亞伯蘭的關係而得到祝福,這根本就違背了當初上帝揀選亞伯蘭的應許:「我要藉著你賜福給萬民」(創12:3)。所以上帝介入這個事件「直接」祝福夏甲,賞賜她得到跟亞伯蘭相同的應許。
由此可知,上帝特別將恩典與祝福賜給那些窮人、寡婦、孤兒與外僑,也特別看顧那些無助與被虐待的人,無論他們是否原本屬於被揀選的百姓。所以被上帝所揀選的基督徒,豈不是也需要關心那些上帝所特別憐憫與看顧的人?使他們也能因為我們活出美好的見證來得到上帝的祝福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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