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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5年12月23日 星期三

今晚是平安夜,基督徒,你會在哪裡?

原文連結:平安夜,基督徒,你會在哪裡?


※ 作者:Joshephine Hsu

今天,是平安夜,很多教會張燈結綵,慶祝著。但,在很久很久以前,聖誕節曾是一個屬於難民的節日,是一個底層勞工家庭在逃難中,窮到只能睡在馬槽的故事。那晚產子的,是一個未婚懷孕的少女,跟著一個跟她不太熟,但後來願意養大沒有血緣關係的孩子的男人。

當然,後來的歷史考證讓我們知道,12/25不可能是耶穌的生日,那只是帝國平定民心、收編宗教的統治手法。教會雖然順著政權「不小心」把日期搞錯了,也 順便從地下組織扶正成了國教,但新約聖經的開頭還是記載了這樣一個血腥慘案:羅馬派駐猶太地區的希律王,在聽說一個嬰孩的預言後,派人把境內兩歲以下的男 孩都殺光了。

是,這情節真有點像哈利波特的開頭。風頭過後,耶穌和他的麻瓜生母馬利亞、養父約瑟遷往一個叫拿撒勒的小城,在那裡長大成人。護家盟應該要合理懷疑約瑟不 愛耶穌甚至虐待過他才對,不過根據記載,耶穌的童年比哈利好很多,他繼承父業,弟妹們也敬重他,基本上算是一家和樂啦,直到三十歲他不知哪根筋不對跑去傳道為止。

在母腹中就經驗到流亡的耶穌,特別在意人們是否善待弱小和有缺乏者。他平常可不是在富麗堂皇的大教會裡坐著傳道,反而都跟流浪漢、性工作者、孤兒寡婦在一 起,總之呢,社會認為誰髒誰不好,耶穌就往哪裡去,還跟他們吃吃喝喝、談笑風聲,男男女女一起四處旅行傳道(唉額,信望盟出來說幾句話啦,這樣不怕亂倫雜 交嗎)。

富可敵國的企業家跑來找他求助,其實,他只要講兩句好話,一大幫子門徒的傳道生涯就不愁吃穿了,結果他超不識相的說「財主要進神的國,比駱駝穿過針的眼還 難」。連我們的總統候選人都恭恭敬敬的去面試,都不敢這樣對工商團體阿!這傢伙的白目還沒止境的,他在聖殿翻桌叫罵,揭穿某些黑心廠商如何詐騙百姓、連窮 人寡婦都不放過的惡行。是說,擋人財路者下場都不會太好,何況掀桌子這可是暴民的行為阿!上帝子民怎麼可以這麼不文明咧?這麼早就搞階級鬥爭,帝國跟資本 家不聯合收拾你才怪。

傳了三年半的「福音」後,耶穌被抓起來,當成叛亂份子處死,不爽他很久的猶太人大義滅親、帝國依法行政,還有耶穌自己的口供,絕無冤案錯判。誰敢質疑司法制度?誰敢反對人民授權給國家的合法暴力?

不,我沒打算掃興的談死刑,我想談的是耶穌在「最後的晚餐」上,竟然在懷裡擁著一個他特別偏愛的男性門徒,那親暱到連Sherlock跟John或一票瑯 琊綁眾男優們都得甘拜下風了。而且阿,在嚥下最後一口氣前,耶穌還把母親託給這位門徒照顧耶,他指著這位男士對馬利亞說:「看,妳的兒子」。以上都是聖經 原文喔,聽起來是不是很像我們這些異性戀會在婚姻裡交換的誓約呢!若不是誓約,就表示耶穌是個想提倡多元成家、道德淪喪的壞人!你看,現在後世的教會要公 投反對你了吧!

喔,我沒有暗示耶穌是同性戀喔,沒有足夠證據前不要亂說話比較好;而且說不定人家是雙阿,也說不定他是史上第一個嘗試平等實踐非單偶制伴侶關係的先鋒呢, 畢竟,三十歲的猶太男子沒有結婚生子是不太可能的事。若耶穌有妻子,她怎麼看待耶穌跟門徒們的關係呢?她又怎麼看待耶穌所傳的道呢?阿離題了,我只是想 說,約翰福音這段如此有腐味的描述竟神奇的被原原本本保留下來了,白紙黑字寫在聖經裡,只是那些宣稱絕對遵從聖經的人們,很樂意無視這些細節,卻繼續抓著 某些根本是翻譯錯誤的名詞跟去脈絡的經文跳針跳針。(喔這只能另外看懶人包:https://goo.gl/ALQkVx

耶穌留下的誡命,總歸來說只有一條:「愛人如己」,這可不是現代基督徒那種「神愛你,但你要改變性傾向」,而是你希望過怎樣的生活、你希望擁有什麼樣的尊 嚴,請設法讓每一個人都擁有。愛人如己,是關於如何實踐一個平等、公義的國度,對那個時代的人而言,那是否定帝國統治基礎的政治行動、是挑戰所有既得利益 者的革命宣言。他上十字架為的從來不只是個人意義的救贖,而是以一個愛的行動讓人們看見結構之惡,那才是終極的救贖。

這是我所認識的耶穌、我所認識的聖誕節。在信望盟高興的慶賀守護家庭的公投連署第一階段門檻過關之際,我仍願意說自己是一個基督徒,因為我的耶穌說的是:「來,跟從我,愛人如己,扶助弱小、餵養窮人、善待孤兒寡婦、與困苦人同在、不要在地上累積財富」。

他是十字架上的政治犯、良心犯,是一個護家盟、信望盟從來就沒有了解過的「敵人」。是的,主流基督教真正的威脅哪裡是什麼家庭崩解、同性戀、女性主義跟性解放?是耶穌,是耶穌阿!是那四本記載了他的言行,而被教會一項一項遺忘、違背的福音書。

今晚,是平安夜,你會在溫暖的教會裡?還是在街上尋找祂的身影?

今晚,基督徒,你會在哪裡?

2015年8月31日 星期一

耶穌的母親與第一件神蹟(約翰福音2,1-12)

原文連結:南方井邊:耶穌的母親與第一件神蹟(約翰福音2,1-12)


 在約翰福音裡沒有記載基督降生的故事, 也沒有家譜,只描繪了「道成肉身」的奇妙意境,強調基督是上帝的獨生子,本身是萬物之源。但是,「耶穌的母親」在這本充滿象徵的福音書當中,仍有她獨特的 地位。約翰福音不強調馬利亞以「童貞女」之身成為「救世主的生母」的角色,而是強調她作為一個「母親」對成年的耶穌的信賴,以及她對初代教會的意義。她是 耶穌的追隨者。

約翰福音中關於「耶穌的母親」的描述主要有兩處:在加利利的迦拿,她參與並促成耶穌所行的第一個神蹟;在各各他的十字架旁,我們再一次遇見她,在一群追隨耶穌的婦女當中(約19:25),在受難的時刻陪伴耶穌。她的登場在約翰福音中雖稀少,卻都在重要時刻。

在十字架上受苦痛而瀕臨死亡的耶穌還在人群中看見他的母親,並對她說話,將她交託給「祂所愛的那位門徒」(19:26)。我們可以把「祂所愛的那位門徒」了解成是一個教會或是一群基督徒,他們在基督已經不在世間行走的時代,繼續努力活出福音的見證,「祂所愛的那位門徒」把她接到自己家裏去(19:27),並把她當成自己的母親。這個行動意義是:她在這一群初代基督徒當中,在耶穌所愛的人群中,繼續扮演著「母親」的角色

這位「母親」是初代教會的「寶」,是力量的傳遞者,在她的身上凝聚著對基督的記憶,由這個記憶出發,她繼續在信仰裡生養﹑培育。

母親在場

約翰福音第二章,迦拿婚宴上的奇蹟就是這樣一個關於基督的記憶。我們可以由這段經文來看,耶穌的母親怎樣參與祂的傳道事工:

耶穌和他的母親相遇在迦拿的婚宴上。約翰福音的敘述方式很值得 我們注意:首先,我們讀到說,這個婚宴是在耶穌由伯大尼回到加利利之後的「第三日」舉行的。在之前發生了什麼事呢?在這之前,施洗者約翰在約旦河邊見證 說,耶穌就是真光,是神的羔羊,是將要用聖靈給人施洗的,是神的兒子。因為約翰的見證,開始有人追隨耶穌,並輾轉相告,這一大段記載,結束在一句耶穌對祂 的門徒拿但業所講的一句話:

「我實在告訴你們,你們將要看見天開了,神的使者上去下來在人子身上。」(1:51)這是一個充滿希望而令人興奮的應許,令人想起雅各在伯特利所見天梯。而在這樣一個新的時代,基督本身,要成為天梯。

講過這一句話的第三日,有讓我們感受到「天開了」的事就要發生。
這事發生在遠離耶路撒冷宗教權勢中心的地方,在偏遠的加利利,發生在一個日常生活時常可見的場合— 一個婚宴。有兩人要開始一個新的生命階段,有兩個家庭﹑兩群朋友要彼此融合。聚集在婚宴上賀客,在歡宴中彼此對話﹑彼此認識,他們在調整彼此的親疏關係,一起興奮地向舊的生命階段告別,一起祝福人生新階段的開始。

   在加利利的迦拿,有個婚宴。
我們讀到關於這個婚宴的第二句是:「耶穌的母親在那裡。」耶穌 的母親在場,她在一個日常﹑卻很令人興奮的場合,處於一群彼此關聯﹑心中帶著對新生命希望的人當中。顯然地,她屬於他們,是他們當中的一員。也許那一對新 人是她從小看到大的親戚鄰舍的孩子,也許她正與他們分享她的生活智慧。
耶穌和祂的門徒也被請去赴席。主角登場了,但我們還看不出,在這樣平凡的吃喝宴樂中,有什麼奇蹟會發生,讓人看到「天開了」,感受到神的大力量。
到此我們只知道:祂的母親在場。

母親的催促與信任

    宴會進行到一半,沒有酒了。這是什麼意思呢?詩篇中說「酒能悅人心」(104:15)。酒,在這裡象徵著一股使人歡悅的力量。

我們都有過經驗,就是在一個歡喜的場合,忽然起了紛爭﹑有了傷害,或是痛苦與悲傷的記憶突然浮現,於是,歡悅的力量突然枯竭,一個喜洋洋樂融融的家庭﹑團體,因為失去歡悅的力量,分裂成許多孤寂的個體,不再有團契的感覺。
耶穌的母親警覺到,在這一群人當中,歡悅的力量正在消逝﹑枯乾,就像許多敏銳的,「眼觀四面,耳聽八方」的媽媽們一樣。有意思的是,她沒有任這個情勢繼續發展,或覺得跟自己沒關係無所謂,而是馬上帶著無限期待跑去告訴她的兒子說:「他們沒有酒了。」(2:3b)她信任她的兒子,深知祂不至於眼睜睜看著這樣一個「希望的團契」變得枯竭疲憊。
「婦人,我與你有什麼相干?我的時候還沒到。」(2:4)耶穌的回答讓我們不禁想要為這位母親打抱不平。但是她自己卻一點兒也不介意,把這樣的回答當成應許,快樂地吩咐起負責婚宴的人,當照著耶穌所說的來行。當祂的時候到來,人們開始聽祂的命令行動。

耶穌的吩咐,一點兒也不困難達成:把水倒滿石缸,再舀出來。很日常的動作,奇蹟卻在日常的動作中完成—潔淨用的冷冽清水變成香醇好酒。祂將使人合睦的歡悅力量賜給人,而且豐盛而有餘。

     母親的同在與代求
這是耶穌所行的第一件神蹟,在加利利的迦拿行的,顯出祂的榮耀來。」(2:11)
按照約翰福音的記載,這是耶穌所行的第一個神蹟,追隨祂的人第一次經驗到「天開了,神的使者上去下來在人子身上。」
祂的母親在這個神蹟中在場,而且還扮演了一個神蹟的催促者的角色。這個神蹟在歡宴的人當中出現,讓即將枯竭的歡悅力量再次出現。耶穌的母親屬於這一群歡宴的人,警覺地看出他們的需要,為他們代求,以信心和耐心等待她的「第一個神蹟」。
因為她曾參與了這個「歡悅力量再現」的神蹟,當她的兒子離開,祂的追隨者只能靠追憶與故事來堅定信心時,她成為祂的追隨者的母親。

我想起好些經驗到喪子之慟的母親們,把過去與孩子同在的歡悅與痛苦記憶藏在心裡,由那裏汲取力量,自己成了眾人的祝福。讚美這些母親!

耶穌在迦拿--恩典與喜悅的筵席

原文連結:南方井邊:耶穌在迦拿--恩典與喜悅的筵席



圖:Vermeyen:迦拿的婚筵


清潔的水倒進空空石缸,
舀出無限歡悅佳釀。
人品嚐驚喜,
卻不知這一切從哪裡來。

負責管理的人,
不知道自己所管理的筵席
瀕臨耗竭與匱乏。
但是那位母親,
覺察,
代求,
等待。

行動的時刻在祂手中,
只管辛勤倒水,
由空虛到充滿。

豐盛的改變就要開始。
潔淨的水倒入石缸,
舀出滿滿恩典喜悅。

耶穌在加利利的迦拿,
在快樂與忐忑不安的人群裡,
祂給予永恆歡悅的力量。
在美酒香氣裡恩典無窮盡,
祂的榮耀第一次照亮黑暗。

願我們也都品嚐驚喜,
並知道這喜悅的力量從何而來。
潔淨的水倒入空空石缸,
舀出最美佳釀。

圖:Giotto: 迦拿的婚筵

2015年5月20日 星期三

施洗約翰見證基督

原文連結:《南方井邊:施洗約翰見證基督》

約翰福音一章15-34節
  1. 15 -18 耶穌基督是上帝的獨生子
    a. 
    恩典真理與律法相對應,摩西與耶穌基督相對應。
    b. 
    看不見的神,和看得見的神子耶穌基督相對應。
    討論:「律法」其實就是一種宗教儀式與宗教團體生活的守則,以及社會的規範,現代中文譯本直接翻成「法律」。
    不過,在猶太人的脈絡裡,「律法」不只是十誡與條文,而是被上帝揀選,與上帝立約,經驗著上帝同行的共同記憶,以及根據這樣的記憶所發展出來的生活方式。
    遵行摩西的律法,對猶太人來說,是在動盪的時代、失去國家之際,緊緊抓住的身份認同。
    摩西所經驗到的上帝,是為以色列民立了律法的上帝,透過遵行律法,以色列民可以找到通往上帝、認識上帝的「道」。
    在耶穌基督身上顯明的上帝之「道」,卻是那看不見的「恩典」與「真理」。恩典是「法外開恩」的慈愛。照著公義的律法,人類是與上帝隔絕了的,但是因著祂在基督裡的「恩典」,祂彰顯了自己,人可以認識真理,得到新的、屬靈的生命。
  2. 19-28 從耶路撒冷來的質問--宗教權威者來審核約翰的身份

    a. 
    由耶路撒冷派來的宗教權威者,帶著對彌賽亞(基督)的盼望,想要瞭解約翰的角色。約翰堅守「見證者」的身份。

    b. 
    約翰為人施洗的意義。
    「求祢將我的罪孽洗除淨盡,並潔除我的罪。」(詩篇51:2
    「上帝啊!求祢為我造清潔的心,使我裡面重新有正直(堅定)的靈。」(詩篇51:10
    討論:約翰到底憑著怎樣的權柄在施洗呢?並不是這個既定的宗教權威組織與結構所認定的權柄,而是直接從上帝來的。他所有的權柄,都來自「差遣」他的那一位。
    (路加福音很用心地把他描述成祭司撒迦利亞之子,但是約翰福音的關懷很不同,強調的是施洗者約翰乃是直接由上帝差遣的。)

    約翰所施行的洗禮,是潔淨自己身心與悔改轉向上帝的禮儀,也可能是加入約翰所代表的宗教運動的一個記號。
    「耶穌運動」也接納了這個洗禮的儀式,成為基督教很中心的神聖禮儀。
  3. 29-34 上帝的羔羊
a. 真正能除去這個世界的罪的,是這隻「上帝的羔羊」。他會被殺,被獻為贖罪祭。
b. 
約翰所施行的洗禮,是為了「顯明」耶穌,讓真正能除去罪孽的那一位被世人看見。
c. 約翰在這裡,甚至不是以禮儀或特別的權柄觸動「聖靈降臨」的人,而只是聖靈臨在並內住於耶穌的「見證人」。他用銳利的心眼看見並證明了耶穌是上帝之子。
(和《路加福音》的描述有極大的不同:路加福音用誕生故事努力地說起約翰和耶穌的關係緊密,但是在《約翰福音》裡,施洗約翰卻一再強調,他之前不認識耶穌)


討論:
「洗禮」的經驗分享與探討:
因為小帳棚的成員來自各種教派,所以有豐富多元的洗禮體驗。記下一些要點:
*有人在很年輕就「受浸」,換上白衣,走上講台,走下梯階,整個人浸入水中,很有趣。但是因為太年輕,所受的信仰裝備也還少,其實無法體會「在基督裡成為新造的人」的感受。因為現在換了性別與名字,其實完全是個新的人了,還挺渴望再接受一次洗禮。
*長老教會與許多普世教會一樣,都尊重其他教派所施行的洗禮,不會要求想要加入長老教會的他教派信徒「再洗ㄧ次」。頂多會有一個告白信仰與握手接納的儀式。
*有人是在嬰兒時期就由父母抱著,「受洗歸入教會」,長大之後,出於自願,覺得有感動,再接受堅信禮。堅信(堅振)之前有信仰教育課程。堅信禮是個人在眾人之前做信仰告白,並被接納成為教會成員。
理論上,洗禮與堅信之後,會成為這個教會的成員,教會其他人也要一起來扶持、幫助他的信仰成長。但不是所有的人都能對本來所屬的教會有足夠強烈的認同,也有人洗禮之後,想要再流浪去尋找自己的信仰之路。
*在「同光教會」受洗是非常美好的經驗,信仰的熱情被點燃了,重新與上帝和好了。但是,在某些情況,在某些基督教的團體裡,或面對長輩的詢問,卻很難高興地分享自己的這種美好的信仰經驗。為了不要透露自己的性別身份,怕被問起:「在哪間教會受洗的?」原本生命裡很喜悅的事,也暫時無法與家人共享。
*洗禮是個人與上帝的約,即使不能馬上公諸於世,這個約還是很堅定,也很美好。
*外在的洗禮是一個看得見的記號。但是耶穌的「靈洗」在每個人心裡所發動的思想、決心與行動,外人不見得看得見,但是內在世界裡充滿耶穌基督的愛,充滿聖靈所給予的力量,會改變一個人,改變一個團體的。

藉真理成聖--梁哲懋牧師講道分享

原文連結:《南方井邊:藉真理成聖--梁哲懋牧師講道分享》

藉真理成聖(梁哲懋牧師 2015.5.17 講於台南鹽行教會)
約翰17:6-19

今天的經文是約翰福音書裡耶穌「臨別贈言」(15-17章)裡頭耶穌禱詞中的一段。在這一篇禱詞中,耶穌為屬於自己的人禱告,不過在關於門徒與世界的關係上,卻好像是一段繞口令,一下子不屬世界,卻又不讓他們離開世界,一下子又差他們到世界。

在這當中,耶穌特別兩次為門徒的「成聖」禱告。「神聖」是所有宗教都有的觀念,因為信仰的對象必須是超越的,而「神聖」這個字眼便有著「分別」的意涵,因為分別而與眾不同,因超凡而入聖。為了維持信仰對象的神聖,所有關於神的一切都必須被「分別出來」(成聖),不論時間或空間。
就像禮拜堂、寺廟是神聖空間,因此在建築上會運用裝飾、色彩、光線,藉著視覺告訴蒞臨者這事被分別出來的神聖空間;有時也會運用嗅覺(焚香)讓進入者警覺該空間的神聖性。為了保持空間或時間的神聖,接踵而來的就是各式各樣的規矩,甚或禁忌,例如:禁止在禮拜堂中飲食、嬉戲、或是演奏世俗音樂的樂器。由於「潔淨」的概念也常被用來和「神聖」結合,因而發展出某些潔淨的儀式來神聖化某些曾被污染的空間,更會為了保持「聖潔」,而將那些被認為不潔的人或物排除在神聖的空間和團體之外。



耶穌在這段禱詞中,以「分別為聖」來界定基督徒與世界的關係,但卻和多數的基督徒團體所認定的方式有所出入。耶穌以自己作為基督徒與世界關係的典範(14、16節兩次提及「他們不屬世界,正如我不屬世界一樣」)— 門徒和自己一樣都被差遣進入世界,卻都不屬於世界。而這「不屬」並不是說基督徒不是這世界的一部分,「屬於」的意義在於被管轄、宰制的意思。以前的觀念,子女屬於父親、妻子屬於丈夫,背後的意涵是:父親對子女具有管轄權,丈夫對妻子亦然。所以耶穌所祈求的是,門徒生活在這世界,卻不受這世界的管轄,亦即不受世界的標準與價值宰制。這就是門徒有所「分別」(成聖)之處。

不過,這「成聖」(分別)並不是藉助著儀式或禁忌,或是將不合格(不夠聖潔)的人排除在外,而是因為「真理」,也就是「上帝的道」(17節)。
在約翰福音書的脈絡中,這道、這真理就是耶穌基督。這個陳述也常被許多基督概念化為「藉著耶穌基督的贖罪,我們基督徒得以成聖」。但這並不是約翰福音書作者想要表達的,因為在第6節就清楚地載明這道是要讓門徒「遵守」的,因此讓門徒得以成聖的是耶穌基督所展現出來這個道,是耶穌基督以自己所顯明的標準與價值,屬於祂的人就遵守這樣的標準與價值,屬於世界的人則按照世界的標準欲價值。



那麼,耶穌所帶來的標準與價值又是什麼呢?
約翰福音13章中耶穌與門徒的最後晚餐並沒有聖餐的設立,只有為門徒洗腳作為以及彼此洗腳的吩咐。而這段記載也成為許多基督徒爭相仿效的戲碼,羅馬天主教更在每年的受難週舉行由教宗為12為孤兒洗腳的儀式。不過,這段最後晚餐的經文其實重點不在洗腳,而在耶穌洗腳的時機與這動作的意義之間的強烈對比。如果我們細讀經文,就會發現耶穌做這動作的時機是「知道父已將萬有交在祂手裡」「知道自己是從上帝出來,又要歸到上帝那裡去」,即:耶穌知道自己被交付的使命即將結束,並且所有的權柄都交在祂手中。

當一個人手中握有絕對權力的時候,他會怎麼做?按照世界的方式,他會運用權力創造自己的利益,再以利益鞏固自己的權力。從幾個月來台北市政府所公開的資料來看,台灣社會的權力者與財團之間互相勾結的情況,以及權力與金錢之間互相創造的利益已到達令人瞠目結舌的地步。這就是「屬世界」的作為。



但當耶穌知道手中握有一切的權柄時,卻讓自己成為最卑賤的奴僕。在猶太地區的大戶人家門口都會放置水缸,為的是迎接客人到來時可以為他們洗腳,但這項工作絕不會由主人親自為之,都是由奴僕來做。當耶穌知道自己大權在握時,「從席中站起來,脫了衣服,拿一條手巾束腰;隨後把水倒在盆裡,就洗門徒的腳」。耶穌以自己為典範所交付給門徒上帝的「道」(真理)是:權力是為了服事,為了服事需要的人,而不是為了創造自身的利益。這樣的道(真理)才是讓門徒成聖(有所分別)的途徑。

基督徒被耶穌差遣進入世界,卻也被期待要和這世界所奉行的價值與方式有所分別。因為基督徒在這世界的使命是以耶穌基督為典範,以服事來活出分別,以憐憫來成就聖潔,為有如此才可能讓我們的世界愈來愈朝向上帝真實的治理邁進。問題是:這是我們今天的教會內部權力運作的方式嗎?

施洗者約翰

原文連結:《南方井邊:施洗者約翰》

圖:耶穌接受約翰的洗禮,傳統正統教會圖像

在那個時代,遇見耶穌之前,人們先認識的是「施洗者約翰」。
像一個希伯來先知一樣,他傳揚著「悔改」的信息。他呼籲:上帝國就要來臨了,回轉到上帝的路,才能逃避將來的憤怒。他也開始一種儀式,深深地影響了後來的基督教,就是「洗禮」。
約翰的洗禮,是潔淨自己,迎接生命新方向的洗禮。也許有著詩篇51篇的精神:
「求祢將我的罪孽洗除淨盡,並潔除我的罪。」(詩篇51:2
「上帝啊!求祢為我造清潔的心,使我裡面重新有正直(堅定)的靈。」(詩篇51:10


圖:在曠野中的施洗者約翰,Hieronymus Bosch

四本福音書都提到這位耶穌的「先驅者」,約翰宣揚著,彌賽亞就要來臨了,他把自己定義為「曠野裡呼喊的聲音」,「預備主的道,修直祂的道路的人」,他不以彌賽亞自居。
圖:在曠野裡的施洗者約翰, Caravaggio


他住在曠野裡,像一個從這個世界引退去苦修的宗教人,他的生活樸素單純,「穿著駱駝毛的衣服,腰束皮帶,吃的是蝗蟲野蜜。」(馬可福音一章6節)這種造型,和耶路撒冷的祭司是很大的對比。祭司穿的是細麻布的以弗得(袍子),吃著細麵餅和各樣牲祭。

路加福音還有施洗約翰的誕生故事,特別寫出施洗約翰和耶穌在各自母親的胎腹裡的「相遇」。(路加福音一章44節)。這一幕,成為許多畫家喜歡描寫的圖像。(我也有畫過。)路加福音的觀點,顯然著重在施洗約翰和耶穌的連結。在聖靈的引導下,兩個人的生命從一開始就相關連。



兩幅達文西的作品:
上:巖窋終的聖母(基督聖嬰與施洗者約翰)
下:施洗者約翰



在《約翰福音》裡,施洗約翰非常確定:耶穌就是他所宣揚的彌賽亞。不過,在《馬太福音》裡面,我們看到在監獄裡的約翰需要詢問耶穌的作為,「再確定」祂是否就是那一位。(馬太福音十章2-6節)


追隨約翰,並接受他的洗禮的人應該不少。四本福音書也都提到耶穌在約旦河接受約翰的洗禮。耶穌接受洗禮之際,聖靈如鴿降臨在祂身上。只是,《約翰福音》當中的描述,看不大出耶穌是否有接受約翰的洗禮,只說耶穌「到約翰那裡去」,約翰「見證」聖靈臨到耶穌。看起來,在《約翰福音》當中的施洗者約翰,與其說是替耶穌洗禮的人,還不如說是耶穌接受「靈洗」的見證者。

耶穌接受約翰的洗禮。(現代作品,Davezelenka)

《約翰福音》裡,施洗約翰作為一個「見證者」的角色是非常明顯的。他主要的「見證」,就是證明耶穌是上帝之子。在第三章,他的門徒來報告說,曾和他們在一起的耶穌,現在有自己的門徒(有些本來還是約翰的門徒),他們也都在為人施洗。施洗者約翰說了有名的句子:「祂必興旺,我必衰微。」他為耶穌受到人們的重視而喜樂,認為這是上帝對這個世界的計畫終於要完成了的表徵。

「祂必興旺,我必衰微!」Matthias Grünewald

神學人通常都會被教導,要以施洗者約翰為楷模,特別是約翰福音當中所描寫的施洗者約翰,一生都只為了在眾人面前「見證耶穌基督」。
在許多藝術作品裡,也都會看到施洗者約翰伸出他的手指,指向基督,不管他是個不滿兩歲的小童,還是滿面鬍鬚的成年人。


施洗者約翰之死


在《共觀福音書》(馬太、馬可、路加福音)裡,我們會讀到約翰的言語嚴厲,特別是對當時被羅馬帝國「分封」的希律王,他勇敢地加以批評,以至於被關在監獄裡,後來,又被殺害了。依照《馬可福音》的記載,希律娶了自己的嫂嫂希羅底,被施洗者約翰批評,就找機會把他關了起來,但找不到合理的罪名好殺他。有一天,希律大宴賓客(軍方的人和地方領袖),希羅底的女兒(在傳說中有個名字叫莎樂美)進來跳舞,希律被迷得願意把一半江山給這位年輕的女孩,她卻要求要「施洗約翰的頭」,還要放在盤子裡給她。
於是,施洗者約翰被砍了頭,死去的頭顱還被陳列在盤裡。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施洗約翰的之死 Lucas Cranach Jr. 


這是一個戲劇性張力很大的政治謀殺故事。在當時一定是個大醜聞。這個故事也預表了耶穌的受難,那種沒有致死的罪名可控告,卻要用權力硬幹,然後又互推責任,洗手表明無辜,擺出無奈姿態的情況,會再上演的。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圖:施洗約翰的頭。Francesco del Cairo

假如聖經人物有臉書--約伯之妻

原文連結:《南方井邊:假如聖經人物有臉書--約伯之妻》


約伯之妻

基本資料
名字:被隱姓埋名了,只能簡稱「約伯之妻」。
性別:女
配偶:約伯
感情狀況:一言難盡
居住地:烏斯
職業:妻子,母親。
專長:當妻子,當母親,生小孩(前後共20個),一面碎碎念一面照顧陪伴失去一切又生病著的丈夫。
活動動態:
建立了:「聲援約伯無罪受苦,都是上帝不好」的活動。
活動說明:約伯失去一切,都沒有抱怨半句話,現在居然還全身長瘡,痛苦不堪。這是什麼天理?
來城邊垃圾堆那裡看看刮著自己的膿瘡的約伯,他以前是全城最受敬重的人。
活動方式:棄掉上帝,死了算了。



近況:
孩子們都死去了,我生產的,不過是風嗎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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夏娃:我的第一胎更慘,該隱殺了亞伯。妳的孩子至少是死於意外,沒有人手上沾著兄弟姊妹的血。

利斯巴:我的孩子和他的兄弟們因為改朝換代被殺,還被曝屍荒野。上帝所主宰的歷史也夠殘酷的。


近況:
我們淪為乞丐,約伯又病得一塌糊塗。
我們當初一起準備攜手開創的人生,怎麼會走到這樣的地步?
失去一切,我還可以撐住,可是,看到身邊的人受這樣的苦,還硬撐著,堅信上帝有他自己的義,也堅信自己沒有錯。真令我難過啊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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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賽亞:你們的罪孽使你們與耶和華隔絕。
耶利米:祂為困苦窮乏人伸冤。
活動動態:
以利亞,約拿,天使加百列和天使米迦勒與其他72人加入你的活動:「聲援約伯無罪受苦,都是上帝不好」。


交友狀態:你剛把「全能者El Shaddai」從「摯友」變更為「點頭之交」。
近況:
被罵是愚頑的婦人了。 這硬頸項的約伯!
沒錯,恁祖嬤的話就是婦人之言!那些男性朋友的話就是可以就事論事討論的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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夏娃:
我的話,亞當倒是肯聽的。結果後來所有的事都怪到我身上了。
約伯之妻:
人變得多嘴愛辯論,應該也是「人類墮落」的結果了。
米該雅:
身為男人,我得說,我的話也一樣沒有人肯聽。
耶利米:
我講的話也沒有人要聽。不過,我沒有叫人要棄絕上帝,死了算了。我只是叫大家不要掙扎,也不要有虛幻的願景,我們的國家是一定會被滅掉的,人民是一定會變成奴隸的。
約伯之妻:
先知們,你們扯遠了。不過,聽起來還挺受用的。

近況:
忍不住偷笑!談了那麼久,約伯都沒有低頭。還真的是條漢子!
「我知道我的救贖主(辯護者)活著!」
對啊!我們上法庭才不會輸呢!真理的辯護者在我們這一邊。
不過,可以拜託不要再一直流膿好嗎?衣服都長蟲了,我還要到井邊去替他汲水,來洗這可憐的身軀。
他還說要用這樣的身軀見上帝呢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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耶利米:
加油!我挺妳們!

約拿:
如果祂敢讓我這麼苦,我就給祂臉色看!

利百加:
有時可能要用一點計謀,我是說在法庭上。

加百列:
我在這個法庭待過,控告者撒旦的口才真的太好了!連主審官都被引誘著去賭一把看看,要看看到底義者是否能堅持到底?
我們雖然看不過去,還是得安靜站在旁邊服事。
不過,你們的辯護者真的活著!不要放棄。

近況:
有點得意。上帝現身了,親自來回答了。
祂還責備那三個長舌男,卻沒有對我的「愚婦之見」說半句話。
顯然祂也知道,對約伯做出這樣過分的試煉,人家不棄絕祂,不放棄生命,是多麼不容易的事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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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況:
上帝說要把約伯失去的都補回來。
可是那些失去的心肝寶貝是難以替代的。
看起來,得回去過一再懷孕生產日子了!
啊!我真懷念在爐灰裡共同奮鬥,與上帝角力的時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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加百列:我給您送個獎牌,寫:「重生之母」。

約伯之妻:還立節婦祠咧?不用了!

我是想,如果上帝應許約伯那麼多孩子,可不一定都要從我的肚子出生啊!

雅各的十二個孩子不就是由四位女士拼命生的成果嗎?
不過,我拿我們家約伯的「義人痞」實在沒辦法!唉!

夏娃:加百列,我的「眾生之母」的獎牌呢?

加百列:被奧古斯丁拆掉燒燬了。

光來到世界上(約翰福音1:1- 14)

原文連結:《南方井邊:光來到世界上(約翰福音1:1- 14)》

南方井邊讀經
約翰福音11- 14 光來到世界上

  1. 1-2節:「太初有道,道與上帝同在,道就是上帝。」這是好多人熟悉的經文。越熟的經文,要用越嚴格的眼光再次審視,問:「這話到底要說什麼?和我的生命有何相關?」
    a. 
    這一節的動詞:有(存有),同在,就是。後面的問題是:「何時? 怎樣?是什麼?」 說的是關於無限與永恆的存在。
    b. 
    把抽象的「道」(話語)代換成被時空限制的「我」或「人」會有怎樣的結果?
    我們也時常會去問:我何時開始存在?我怎樣存活? 我的本質是什麼?
    c. 
    一開始,都沒有提到「耶穌基督」的稱呼,卻是用「道」(logos, word )這個觀念來開啓這本福音書。

    在創世紀裡,上帝用「話語」來創造光(說:要有光),分開混沌,使大地與萬物從空無進入存有。
    約翰福音的開頭,和創世紀第一章有很深的關聯。
    「話語」(道)會成為真真實實的生命。這就是基督的奧祕。
    「道可道,非常道」,選用「道」這個字來翻譯logos,有很深的考量。也許一開始,我們會很快注意到它的「不可言說性」,是超越人能瞭解並說明的。它會讓我們聯想到:宇宙的準則、道理、道路等等。
    但是我們也可以回歸到logos的「言語、字」的意義來想。看似抽象的言語(真言),由上帝發出,就「成就」了。上帝在原初時的混沌與幽暗中說:「要有光!」,光就成為真實。

    圖片:孟克,太陽

  2. 3-4節:創造與生命。人的光。
    a. 
    創造的奧祕:萬物都是「藉著他」造的。「藉著」的意思是:流經他而成為有生命的個體。
    b. 
    祂裡面是生命。這生命是「人的光」。(可以有兩個層次的瞭解:1. 這是人擁有的光,2.這是為人存在的光。)

    這光,可以協助人在黑暗混沌中看得到方向,顯出每個人無法被奪去的尊嚴與榮耀。
    繼續在講創造。仍舊沒有告訴我們這光和生命的具體名字。

    「萬物都是藉著他造的。」對我們來說,這是多麼美好的句子啊!沒有一樣不是「經由道生出」的,沒有一樣不是擁有這「道」的特質的。
    同性戀者,非同性戀者,性別不明者,殘障者,被看輕與蔑視的「外邦」、「列國」,也都是藉著他而存在著。都在他裡面,擁有生命的光。
    這裡關於「人的光」的說法,對你來說,有怎樣的意義呢?
    這光,對你來說,是由外面照進來的光,還是你裡面原本就有的光?
    這兩種可能性都有:一方面因為我們藉著這道而生,祂的光已經照在我們裡面。另一方面,即使我們裡面缺乏光,這道仍不斷照耀著我們。
    (見識過人性幽暗的神學家卡爾巴特和他許多追隨者,會主張人裡面只有全然的敗壞,只能等待全知、全能、至善的上帝來拯救


  1. 5節:光照在黑暗裡,黑暗卻不接受光。
    a. 
    黑暗無法領受、瞭解、掌握光。
    b. 
    這個主題會貫穿整本約翰福音書。

    你對這句話的感受如何?在什麼樣的情境中,這好像成了譴責與傷害的話語?在怎樣的情境中,它給予力量與安慰?
    《討論》:沒有光,也就無法定義「黑暗」是怎麼一回事。黑暗也許只是光源被遮住了。站在光源這邊望過去,看到的也許只是(自己的)暗影。但是身處黑暗之中,向著光源望過去,反而會看見光。
    黑暗可能只是光的缺乏,惡只是善的缺乏。最終我們還是能領會光,體會善。
    但是也有拉比提醒我們:不管你怎麼定義黑暗,說明黑暗的不存在,人會在黑暗中因為看不明而絆跌,卻是一個無法否定的經驗。

    (今年44日,月蝕經驗分享:
    「月已經完全被遮掉了嗎?要開始逐漸亮起來嗎?」
    「以為已經是到底了,結果還有更大的黑暗,就像我們所努力的一切,當我們以為所有的光都被遮住了,黑暗的底線卻還沒有到呢!」
    「地球停止轉動了嗎?我看不到進展,不知它會更幽暗,還是會亮起來?」
    就在我們談論間,不知不覺地,暗影靜靜地移動,皎潔的月光慢慢地越來越明亮,月的形狀,也由月牙,到檸檬狀,到圓滿。)

  1. 圖:林布蘭:施洗者約翰宣講
    6-8 節: (施洗者)約翰登場—光的見證者
    a. 
    這本福音書第ㄧ個出現的人名,就是約翰。為了和門徒約翰有所分別,我們通常稱他為施洗者約翰(台語:行洗禮的約翰)。但是在約翰福音書裡,他登場的身分是:從上帝那裡差來的,要為光作見證的人。
    b. 
    約翰不是那光本身,他是「見證者」(證人),是指出並證明這光的存在的人。

    約翰的見證,和現在我們在宗教團體或健康食品推銷時常看到的「見證」最大的差異在哪裡?


    《討論》常見的「見證」非常多樣,卻也有一定的模式可循:生命奇妙的改變,昨非今是,某種信念的奇妙功效等等。出來做見證的人,多半要活得很令人驚歎,不管是擁有很高的財經地位、成就非凡、還是人格討喜,長相可愛,都有他們令人羨慕之處,這樣,他們說的「見證」就頗為有效。

    在這些見證裡,雖說是要「見證」所信,讓人看見基督,但往往讓人印象更深刻的,是這些見證者。
    但是施洗約翰「作證」,是像法庭上的證人一樣,他這個人是誰不重要,重點在他的證詞。他是無我的,他的作為,都只為了證明「光」已經臨到,他自以卻不是那光。
  2. 9-11節: 真光與世界
    雖然世界因為這光而生,但是,這個世界卻不認識照在世界的光。(和第五節呼應)

    認識、掌握、瞭解、接納,需要怎樣的先決條件呢?這個世界是否擁有「認識光」的條件?
    這光的「自己人」是誰呢?
  3. 12-14節:接納這光的人,也是光的見證者
    a. 
    有一小群人能瞭解並「接納、帶著」這光。他們得到「上帝的兒女」的身份。
    b. 
    很特別的「出生」。這群人的新身份,是一種重新的出生。不是從人的肉體的生命(血氣)生的,不是因為人的情慾,也不是透過人的願望或意志來出生,而是從神而生。

    這是在否定人肉體的情慾、精神與情感的經文嗎?「接納」光的人,是一群禁慾而雨世隔絕的人嗎?
    如果不是,這段經文的重點是什麼?
    在耶穌基督的名字正式出現之前,就已經說明了,認識祂並接納這個「光」的人,會因為祂的權柄,得到一個新的關係,新的身份,就是成為「上帝的兒女」。
    圖:初代教會女殉道者
    《討論》:這是一種不可分割的關係,也是一個令人害怕的關係。我們會想到「父母」對「兒女」的宰制關係,也會想到養育、支持我們的力量,是很複雜的關係。
    兒女的身份看起來好像是一種特權,但是好像也就是得「背起十架」,是挺沈重的特權。
    幸好 14節裡強調,道成為肉身,住在我們當中,滿有恩典與榮耀。這好像就讓「上帝兒女」的身份變得可喜。
    道成為肉身,是只有發生在耶穌基督身上,還是我們每個人都可以經歷「道成肉身」?
    基本上,約翰福音就是在告訴我們種種體會「道成肉身」的可能性:不管是在迦拿的婚宴上品嚐無盡美酒,還是在井邊談論生命中的饑渴,或是在癱瘓了很久之後,必須起來行走,我們都在身體裡,體會到「真言」成為具體的行動。
    那使萬物成為「存有」的道,讓我們的信仰不是只是一種精神的訓練,而是一個「全人」的行動。若我們傾聽身體,我們會發現身體的直覺與感受力,比頭腦更銳利清楚,更有智慧。
    以這種對「身體」的敏感度,我們將繼續來讀約翰福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