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5年5月20日 星期三

光來到世界上(約翰福音1:1- 14)

原文連結:《南方井邊:光來到世界上(約翰福音1:1- 14)》

南方井邊讀經
約翰福音11- 14 光來到世界上

  1. 1-2節:「太初有道,道與上帝同在,道就是上帝。」這是好多人熟悉的經文。越熟的經文,要用越嚴格的眼光再次審視,問:「這話到底要說什麼?和我的生命有何相關?」
    a. 
    這一節的動詞:有(存有),同在,就是。後面的問題是:「何時? 怎樣?是什麼?」 說的是關於無限與永恆的存在。
    b. 
    把抽象的「道」(話語)代換成被時空限制的「我」或「人」會有怎樣的結果?
    我們也時常會去問:我何時開始存在?我怎樣存活? 我的本質是什麼?
    c. 
    一開始,都沒有提到「耶穌基督」的稱呼,卻是用「道」(logos, word )這個觀念來開啓這本福音書。

    在創世紀裡,上帝用「話語」來創造光(說:要有光),分開混沌,使大地與萬物從空無進入存有。
    約翰福音的開頭,和創世紀第一章有很深的關聯。
    「話語」(道)會成為真真實實的生命。這就是基督的奧祕。
    「道可道,非常道」,選用「道」這個字來翻譯logos,有很深的考量。也許一開始,我們會很快注意到它的「不可言說性」,是超越人能瞭解並說明的。它會讓我們聯想到:宇宙的準則、道理、道路等等。
    但是我們也可以回歸到logos的「言語、字」的意義來想。看似抽象的言語(真言),由上帝發出,就「成就」了。上帝在原初時的混沌與幽暗中說:「要有光!」,光就成為真實。

    圖片:孟克,太陽

  2. 3-4節:創造與生命。人的光。
    a. 
    創造的奧祕:萬物都是「藉著他」造的。「藉著」的意思是:流經他而成為有生命的個體。
    b. 
    祂裡面是生命。這生命是「人的光」。(可以有兩個層次的瞭解:1. 這是人擁有的光,2.這是為人存在的光。)

    這光,可以協助人在黑暗混沌中看得到方向,顯出每個人無法被奪去的尊嚴與榮耀。
    繼續在講創造。仍舊沒有告訴我們這光和生命的具體名字。

    「萬物都是藉著他造的。」對我們來說,這是多麼美好的句子啊!沒有一樣不是「經由道生出」的,沒有一樣不是擁有這「道」的特質的。
    同性戀者,非同性戀者,性別不明者,殘障者,被看輕與蔑視的「外邦」、「列國」,也都是藉著他而存在著。都在他裡面,擁有生命的光。
    這裡關於「人的光」的說法,對你來說,有怎樣的意義呢?
    這光,對你來說,是由外面照進來的光,還是你裡面原本就有的光?
    這兩種可能性都有:一方面因為我們藉著這道而生,祂的光已經照在我們裡面。另一方面,即使我們裡面缺乏光,這道仍不斷照耀著我們。
    (見識過人性幽暗的神學家卡爾巴特和他許多追隨者,會主張人裡面只有全然的敗壞,只能等待全知、全能、至善的上帝來拯救


  1. 5節:光照在黑暗裡,黑暗卻不接受光。
    a. 
    黑暗無法領受、瞭解、掌握光。
    b. 
    這個主題會貫穿整本約翰福音書。

    你對這句話的感受如何?在什麼樣的情境中,這好像成了譴責與傷害的話語?在怎樣的情境中,它給予力量與安慰?
    《討論》:沒有光,也就無法定義「黑暗」是怎麼一回事。黑暗也許只是光源被遮住了。站在光源這邊望過去,看到的也許只是(自己的)暗影。但是身處黑暗之中,向著光源望過去,反而會看見光。
    黑暗可能只是光的缺乏,惡只是善的缺乏。最終我們還是能領會光,體會善。
    但是也有拉比提醒我們:不管你怎麼定義黑暗,說明黑暗的不存在,人會在黑暗中因為看不明而絆跌,卻是一個無法否定的經驗。

    (今年44日,月蝕經驗分享:
    「月已經完全被遮掉了嗎?要開始逐漸亮起來嗎?」
    「以為已經是到底了,結果還有更大的黑暗,就像我們所努力的一切,當我們以為所有的光都被遮住了,黑暗的底線卻還沒有到呢!」
    「地球停止轉動了嗎?我看不到進展,不知它會更幽暗,還是會亮起來?」
    就在我們談論間,不知不覺地,暗影靜靜地移動,皎潔的月光慢慢地越來越明亮,月的形狀,也由月牙,到檸檬狀,到圓滿。)

  1. 圖:林布蘭:施洗者約翰宣講
    6-8 節: (施洗者)約翰登場—光的見證者
    a. 
    這本福音書第ㄧ個出現的人名,就是約翰。為了和門徒約翰有所分別,我們通常稱他為施洗者約翰(台語:行洗禮的約翰)。但是在約翰福音書裡,他登場的身分是:從上帝那裡差來的,要為光作見證的人。
    b. 
    約翰不是那光本身,他是「見證者」(證人),是指出並證明這光的存在的人。

    約翰的見證,和現在我們在宗教團體或健康食品推銷時常看到的「見證」最大的差異在哪裡?


    《討論》常見的「見證」非常多樣,卻也有一定的模式可循:生命奇妙的改變,昨非今是,某種信念的奇妙功效等等。出來做見證的人,多半要活得很令人驚歎,不管是擁有很高的財經地位、成就非凡、還是人格討喜,長相可愛,都有他們令人羨慕之處,這樣,他們說的「見證」就頗為有效。

    在這些見證裡,雖說是要「見證」所信,讓人看見基督,但往往讓人印象更深刻的,是這些見證者。
    但是施洗約翰「作證」,是像法庭上的證人一樣,他這個人是誰不重要,重點在他的證詞。他是無我的,他的作為,都只為了證明「光」已經臨到,他自以卻不是那光。
  2. 9-11節: 真光與世界
    雖然世界因為這光而生,但是,這個世界卻不認識照在世界的光。(和第五節呼應)

    認識、掌握、瞭解、接納,需要怎樣的先決條件呢?這個世界是否擁有「認識光」的條件?
    這光的「自己人」是誰呢?
  3. 12-14節:接納這光的人,也是光的見證者
    a. 
    有一小群人能瞭解並「接納、帶著」這光。他們得到「上帝的兒女」的身份。
    b. 
    很特別的「出生」。這群人的新身份,是一種重新的出生。不是從人的肉體的生命(血氣)生的,不是因為人的情慾,也不是透過人的願望或意志來出生,而是從神而生。

    這是在否定人肉體的情慾、精神與情感的經文嗎?「接納」光的人,是一群禁慾而雨世隔絕的人嗎?
    如果不是,這段經文的重點是什麼?
    在耶穌基督的名字正式出現之前,就已經說明了,認識祂並接納這個「光」的人,會因為祂的權柄,得到一個新的關係,新的身份,就是成為「上帝的兒女」。
    圖:初代教會女殉道者
    《討論》:這是一種不可分割的關係,也是一個令人害怕的關係。我們會想到「父母」對「兒女」的宰制關係,也會想到養育、支持我們的力量,是很複雜的關係。
    兒女的身份看起來好像是一種特權,但是好像也就是得「背起十架」,是挺沈重的特權。
    幸好 14節裡強調,道成為肉身,住在我們當中,滿有恩典與榮耀。這好像就讓「上帝兒女」的身份變得可喜。
    道成為肉身,是只有發生在耶穌基督身上,還是我們每個人都可以經歷「道成肉身」?
    基本上,約翰福音就是在告訴我們種種體會「道成肉身」的可能性:不管是在迦拿的婚宴上品嚐無盡美酒,還是在井邊談論生命中的饑渴,或是在癱瘓了很久之後,必須起來行走,我們都在身體裡,體會到「真言」成為具體的行動。
    那使萬物成為「存有」的道,讓我們的信仰不是只是一種精神的訓練,而是一個「全人」的行動。若我們傾聽身體,我們會發現身體的直覺與感受力,比頭腦更銳利清楚,更有智慧。
    以這種對「身體」的敏感度,我們將繼續來讀約翰福音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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